這個早春,新冠疫情已逐漸緩解,億萬民眾從新年之初的驚慌恐懼中戰戰兢兢數著日子,已熬過難挨的鼠年正月。輿論宣傳似乎有些不太老到,除了日複一日例行公事報告“今日新增”“治愈出院”“解除醫學觀察”外,時而警告“15秒接觸致感染”,大有製造恐慌之勢,忽而又覺不妥,“信息發達放大恐怖”,安撫眾人敏感而脆弱的神經。好在疫情大體不斷好轉,身邊親友也均無感染,複工複產己成為趨勢。
說來也許荒唐,疫情來勢洶洶全民禁足的日子裏,我卻沒有太多的不適,反而心生歡喜——可以睡到自然醒,繼而追劇看小說……《平凡的世界》《絕代雙驕》,還有近年的《人民文學》《小說月報》的頭條一次翻了個夠。每每在暖陽高照風和日麗之下看庭院韻致,觀燕銜柳絮,不止一次情不自禁表達自己滿足愜意之情,讓足不出戶小心謹慎憋屈多日滴酒未沾的先生口瞪目呆,卻又若有所思。
其實,關於“幸福”的話題,說起來似乎有些矯情,自己也從未奢望過什麽幸福美好人生。隻是作為警察,特別是能爬一點格子的警察,多少年來,我一直是惶恐的——自己的文字多半與職業沒有關係。這裏雖然有這樣那樣的客觀原因,但終究擺不上台麵,特別是2011年成立公安作協之後,這種不安與日俱甚。我時常自嘲自己能力不強,想象力不夠豐富,否則不會沒有能力閉門造車虛構情節編撰故事。所以,前年夏天,公安出版社文藝分社易孟林社長邀我為《中國刑警》撰稿時,我欣然答應。刑警,是警察的夢想,也是我們的精神寄托。不是有句話說,幹警察,不幹刑警終生遺憾嗎?想當年,剛工作不久的我在刑警隊總共幹了不到半年,就被調到機關了。自此與刑警無緣。所以,我對易社長及公安部五局同誌說,有生之年,不能再幹刑警,還不能寫刑警嗎?有什麽比擁抱自己熱愛的事情更幸福和感激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