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0年“1·14”尤緯係列殺人分屍案偵破不到一個月,2月22日,玄武區又發生一起命案。
那是個星期二,快中午了,刑警支隊值班室向我報告:玄武消防大隊打來電話,說玄武區蓁巷××號108室火災現場有一具女屍,兩臂被反綁,消防隊懷疑死者死於他殺,請刑警支隊前去看看。
凶殺現場,我都要在第一時間趕去。
這是我多年來養成的習慣,也是一條經驗:一個刑警特別是刑偵工作的指揮員,如果不到現場親自勘查,就往往把握不了下一步案件的偵查方向。
這是一幢坐北朝南條式六層住宅樓,現場就位於樓內一層西麵的那套兩居室民居,與院牆隻有一條窄窄的小巷相隔。房間裏地上到處都是水,這是消防隊員為了滅火而噴灑的。
我們踩著臨時用木板搭起來的通道,走進房間。
這是一個火災現場,屋內到處都是烈火燎烤過的痕跡,黑黢黢的;但它又是一個殺人現場,裏屋**有一具女屍,仰麵躺著,已被燒得麵目全非。
消防隊員們穿著厚重的消防服,進進出出,大隊長一邊指揮著隊員撤走設備,一邊朝我們走來。
“今早9點多,我們接到市裏119火災報警台轉來的火警電話。來了以後,這個地方正在冒濃煙。”他指指房間的窗戶,“我們馬上把窗戶玻璃打碎,用消防水龍往裏噴水。”又指指門,“另一組人從北邊進樓道破門而入,也往裏噴水,直到明火被撲滅。”最後指指臥室,“把火撲滅,我們才發現**還有一具女屍,身上大部分已經炭化。我看到她身上明顯有捆綁痕跡,懷疑這可能是一起殺人縱火案件,就立即給你們打電話。”
腳下到處都是消防水龍噴灑出來的水,作案人留在室內的腳印足跡是采集不到了,大門和朝南的兩扇窗戶也被救火時強行破拆,想要判斷凶手是怎麽進入的,怕也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