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莫高探案組:9個探秘人性的刑偵大案

隔天,莫高帶著梅一辰到旅遊公司去調查了一番。

旅遊公司的門店開在淮海路上,離當事人家不遠。從當時簽字的合同來看,王大為、崔曉華夫婦的人身意外險是以他們本人的名義買的,被保險人也是本人,受益人是配偶和直係親屬。雖然要求本人簽字,但是這種小額的合同也沒有那麽嚴格。旅遊公司的人想不起來當時是兩個人來簽的,還是一個人代替另外一個人簽的了。當然,也有可能是他們簽好了拿過來的。

王大為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小時候練過書法,字的確比崔曉華寫得好。肉眼看不出筆跡上有什麽問題,得讓技術部門做進一步鑒定。

梅一辰問起廣告圖的事情,旅遊公司的人回憶說,那條線路的廣告圖送到過他們住的這個地區,但是不是一家一家都送到了,很難說。

他們拿了一份廣告圖的樣本,回到隊裏後,和當時在王大為褲子口袋裏找到的一對比,一模一樣。技術人員說,簽字的筆跡符合兩個人各自的書寫習慣,並無可疑之處。

到目前為止,盡管有“同意還是不同意買房子”這個矛盾點在,但是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王大為死於謀殺。

梅一辰又嚷嚷著要寫結案報告,莫高想了想堆在辦公桌上那些等著他們偵辦的各類案件的卷宗,差一點兒就點頭了。

就在猶豫著點頭還是不點頭的時候,他想起來一件早就應該了解的事情,那就是崔曉華到底懂不懂攝影。

崔曉華很忙,有好幾次,已經很晚了,自行車修理鋪都沒有亮燈。於是,莫高和梅一辰決定去公司找。

他們正要離開,一個快遞小哥過來了,遞過來一封信函,叫他們簽收。顯然,快遞小哥把他們誤認為是這家的人了。收信人是崔曉華,落款是另外一家保險公司。

“什麽情況?”梅一辰歪著腦袋,看著師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