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超安排好各項工作後,覺得查明勞秀豔有無可能在家外被害至關重要,於是決定自己帶隊到東河村去做調查。
他安排了另外兩個偵查員繼續審訊淩同喜。
簡單的午餐後,馬超帶著韓帥等十多人正準備出發,謝方群打來電話。
因角度問題,視頻上顯示搭載勞秀豔的出租車的車牌號碼比較模糊,辨認不清,謝方群等人一直在想方設法作進一步的技術處理。
“馬大,我們用多種視頻軟件作了處理後,搭載勞秀豔返村的出租車牌照號碼已經查明……”
“與司機聯係了嗎?”馬超急著問。
“聯係了。我們現在正在出租車公司,剛對那位司機作了詢問。”
“他怎麽說?”
“他說是他搭載了勞秀豔。”
“他能肯定嗎?”
“他能肯定。他說自己剛到雲山開出租不久,路不大熟悉。那晩通過出城一個十字路口時,他轉錯了彎,那女人火氣比較大,從後座中間伸出頭來很不高興地說了他幾句,所以他記得比較清楚。他對女乘客的體貌特征講不清,我們把勞秀豔的照片給他看,他仔細看了後,肯定地說就是她。另外我們還查詢了出租車公司的數據庫,這輛車接上勞秀豔的時間與袁珠說的時間也能對得上。”
“他有沒有把她送到家?”
“他說把她送到了東河村村北的一棟房子。”
“好!你馬上請那司機再相助,開車把他送到東河村村口來,我們在那裏會合。”
馬超趕到東河村村口時,謝方群帶著那司機已經早一步到了。
馬超讓謝方群、司機坐上自己的車,由司機指引著按當晚的線路進村。車子是沿著東河村西側外麵的一條路北行的,快到村莊北側時拐進去,經過了五六棟房子,司機說到了,這戶人家的房子比周邊高、大,所以他記得清楚,女乘客就是在這房子的門口下車的。馬超認得這房子就是淩同喜勞秀豔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