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水河邊考察完現場後,史然想開車送肖韻回家,被肖韻拒絕了。
史然對這次行程略感失望,肖韻的想法和他可是不太一樣,她認為那隻小孩的運動鞋大有功夫可做,從一隻鞋子上,可以分析出很多有用的信息,比如那孩子的年齡、身高、體重等等,也能從鞋底的磨損程度推斷孩子的身體狀況、走路習慣,甚至可以用顯微鏡觀察沾在鞋底板的塵土,以確定他常在哪些地方活動等等。
聽肖韻說得頭頭是道,史然也把鞋子拿在手裏左瞧右看,他是想找出這隻鞋的品牌,說不定可以以此作為線索,追尋到買鞋的人呢?
奈何這隻帶有阿迪達斯三葉草logo的運動鞋,一看就是假貨,街邊小店隨便都能買到,價格最多不超過50塊,要想用它查買主?不太可能。
肖韻不打算回家,她要回法檢科再次對霍存召的遺體進行驗屍,看能不能在屍體與孩童運動鞋之間找出一點關聯。
她的決定史然沒表示反對,開車回局裏的路上,經過一家小飯館時兩人下車,簡簡單單吃了一頓晚飯。
史然暗想,“這不就是我一直盼望的獨處機會嗎?”
於是飯吃到一半時,帶著錚錚鐵漢不該有的羞澀,他很小聲地問肖韻:“你,願意做我的女朋友嗎?”
本來以為肖韻一定會害羞臉紅,怎麽著也得“她跑我追”地鬧上兩三個回合,誰知肖韻埋頭往嘴裏扒著飯,居然點頭“嗯”了一聲……
史然剛灌進去一大口湯以壓製緊張的心情,結果湯差點沒直接噴出來。
他該為追求女神成功而高興歡呼了嗎?不能!
他知道,肖韻此時滿腦子跑的都是那隻小孩的運動鞋,他說的話,她左耳朵進右耳朵出了……
回到局裏是晚上九點多鍾,負責629浮屍案的相關人員,一個也沒有下班走人,大辦公區裏燈火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