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淩晨2時,池安市刑警支隊接到群眾報警電話,說在池安高速公路往陽原方向、具體地點是在23號高速路段的右側,翻過護欄往路邊廢棄的國營農場裏走1.5公裏,發現了一具人體遺骸。
支隊長黎浩會同技偵、法檢與痕檢等部門,帶著下屬趙國方與魏聯,急匆匆開車趕到了現場。
黃色警戒線圈圍起半徑200米的範圍,移動探照燈也豎了起來,將掘出屍骸的現場照得通亮。
黎浩等人趕到時,大雨已住,但風未停息,吹散開的寒霧彌漫四野,冷光燈強烈的光照仿佛將黑夜打破了一個巨大的缺口,於是這空曠地帶又變成了一個水霧渾濁的靜謐海底,陰森而神秘。
由於發現屍體的現場是在野地裏,為防止現場遭惡劣天氣破壞,藍色的避風帳篷也搭建了起來。
與報案人描述的情況相符,在遍布泥濘的沙石地上,出現了一個挖到將近一米的深坑。深坑裏有一具呈仰麵橫臥狀的遺骸,但隻被挖掘到胸部,胸部以下的部分仍埋在土裏。
一定程度上看,現場已經遭到了破壞,雖然屍骨沒有被挪動位置,挖掘者也沒拿走任何一塊骨骼,可同樣埋在土裏的物品卻被掏出來,扔在了一邊。
那堆東西看起來像是一件衣服的殘片,如果裏麵藏著什麽,很大可能已經叫人取走了。
現場勘驗工作立即展開,幾名痕檢員在科長毛亮的帶領下對遺骸周圍進行一番摸排,暫時確定沒有更多可疑的情況。
正好法醫馮瑞年也帶著徒弟兼助手陳品悅趕到了,兩人拎著銀色勘驗箱從痕檢打開的通道走進避風棚,來到了遺骸的旁邊。
隻剩了人體骨骼,並且顯現出脫脂幹枯的狀態,目測死亡時間在十年以上。
空曠無人的露天現場為馮瑞年提供了絕佳的實地驗屍條件,他吩咐陳品悅從車上取下一張便攜式移動工作台,在避風棚裏架起來,再用挖掘工具小心地從土裏挖出全副遺骨,然後逐一移至工作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