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儀、葉純、唐語秋。
白板上這三個名字,黎浩擦掉,再寫上去時用的是紅筆。歐陽儀排在正中間,左邊寫唐語秋、右邊寫葉純,他想在唐和葉之間也拉出一個弧形箭頭,可筆尖抖一抖,還是停住了。
直覺上說,黎浩認為兩個女死者存在關聯,連接起她們的,是中間那個男人,可證據呢?並且如果真要連接,是應該畫雙向箭頭,還是從一邊指向另一邊?
刑事訴訟中,經常會出現兩種比較容易混淆的概念——疑罪從無和無罪推定。
疑罪從無,是指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調查不清晰,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檢察院不予起訴。
無罪推定, 則指的是被告人不負有義務證明自己無罪,不能因為被告人沒有或者不能證明自己無罪,因此就認定其有罪。
黎浩眼裏的歐陽儀,戴著白框眼鏡的白淨麵龐上總是籠罩著一層霧氣,別人說看不清裴雨,在他的認識裏最難看清的人是歐陽儀。如果始終看不清那人,他就沒法用清晰的事實證明他有罪。
那封認定歐陽儀是真凶的匿名信,又究竟是出自何人之手?
不止一次的,黎浩內心會產生出一股莫名的衝動,他認為那封信就是從歐陽儀本人的手中發出去的。可衝動過後,他又不得不嘲笑自己這可笑的想法。
不過福爾摩斯不是說過嗎?排除一切不可能,剩下的無論有多不可能都是真相。可他至今也看不清,究竟有多少種不可能是需要排除的。
葉純謀殺案,黎浩並未讓自己受到匿名信影響,因為那封信的出現相當可疑,不能排除寫信人是在誣告信中指控的人(也不能排除是有人在用這種瘋狂的方式自我炒作)。
可盡管如此,黎浩也不得不將重點懷疑對象從裴雨轉向了歐陽儀。
葉純被殺之前,有過生育經曆?這在2006年的調查案卷中沒有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