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江非常肯定地向高允保證,小孩打了霍存召後就嚇跑了,他殺死霍存召的過程,他們肯定一點也沒看到過。
可過了一段時間後他又說,當時其中一個跑得太急掉了一隻鞋,給他撿起來扔樹頂上去了,這樣的話,不得不令高允感到不安與憤怒。
果然是再信得過的人也有靠不住的時候,雖說一隻童鞋很難被警察當作證據,但畢竟與案件有關,喬江為什麽不直接把鞋子扔進河裏飄走,卻非要那樣處理呢?
當然,高允依然相信喬江,原因很簡單,兩個男孩親近遊清文,假如他們看見了霍存召的死亡過程,一定會把真相告訴遊清文,警察都斷定遊清文無罪了,他何苦不把孩子說的話再轉告給警察?
既然警察沒有查到喬江身上,就說明倆孩子是不會突然冒出來壞事的。
可是,高允始終覺得孩子對他而言有用,隻是倉促之間想不到用處在哪兒。
等聽說市局針對霍存召之死成立了專案組,高允徹底慌了,他沒法再安坐不動,情勢所逼,他必須重新找替死鬼,否則那把火遲早要燒過來,讓他死無葬身之地。
除去遊清文,還有誰是合適被當成是凶手的呢?
高允挑出了兩個人選,都是和他最親近的,一個是高依瑤,另一個是鞠小鳳。鞠小鳳和霍存召有奸情,假設兩人產生了矛盾,鞠小鳳一怒之下殺死他,可以說得過去。
然而,警察隻要深入調查,就會發現鞠小鳳長期以來都是獨來獨往,她一個弱女子,哪來的本事讓霍存召死得那樣難看?
這還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鞠小鳳得的淋病還沒好利索,萬一給警察發現了她的問題,他自己也必然被波及,這可不是主動在給警方送新線索?
相比鞠小鳳,高依瑤的生活幹淨多了,作案可能性也高出了不止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