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室裏大白板上有4項內空:
一 東湖案。
二 麓山逸景凶案。
三 祝愉快車禍。
四 啤酒廠凶案。
劉隊摸著他的茶杯,嗅著溢出來的淡淡茶香。
秦剛跟小衛也備著筆記本,像等待著領導開會似的。
李毅清了清嗓子:“我先說。”
秦剛的手機響了。
“手機先靜音,不是什麽急事兒都開完會再聯係。”劉隊道。
秦剛吐了吐舌頭,小衛也趕緊把手機調靜音。
“四宗案情,表麵上看是獨立的,但案情裏的人員卻是在相互穿插。”
李毅用白板筆在東湖案與麓山逸景凶案間畫了一個雙箭頭。
“這兩宗案情裏,出現過同一個人,東湖案受害人林女士的健身教練,邊維。我們今天意外的路過一家服裝專賣店,了解到林女士的一條裙子就在這家店裏購買,而陪她一起購買的人,正是邊維。而東湖案現場有足印和血跡屬於第三者,我們確信屬於邊維。”
“做過鑒定嗎?”劉隊問道。
“目前沒有,明天我們會找邊維聊聊天,順便悄悄地采證,我相信可以匹配,他和林女士有私情。”
李毅再畫一個大圓圈把一二的案子圈起來。
“麓山逸景案裏,邊維又出現了。當然出現的方式不同,一則他與案子的死者有一麵之緣的交集,二則體校的監控方案他是設計者,熟悉體校環境,符合我們對案情裏幫凶的推定。”
“但僅有這兩點是不足以對他進行審訊和搜證。”劉隊道。
這一點李毅當然清楚,從目前了解的邊維的信息分析,他不具備任何動機,也不具備時間,其實到目前為止,他對邊維的疑心也隻是一閃而逝,隻是他覺得有些太巧合。
“是的,完全不具備,我隻是說他在案情中出現。祝愉快車禍,這要從東湖案講起,入室行凶者曾福,他與祝愉快之間是肯定有不能見光的事,這也是祝愉快要置他於死地的原因,不過因他們倆都已經死亡,這將永遠是個迷。但曾福出現在東湖,事敗後逃走。如果僅是行竊,事敗一定絕不停留,既然亮了刀,事主肯定很難幸免,不過剛好相反,說明肯定現場的第三人讓曾福放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