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衛帶著卓一明出現在辦公室門口時,李毅彈弓似的跳起來。
“說謝謝就見外了哈,一頓飯。”李毅道。
“遠遠不夠,摳搜。”小衛鄙視地態度。
“加我一頓,到時我把劉隊的老酒騙來。”秦剛道。
“成交,你們開始吧。”
小衛把卓一明交給李毅,“路上我啥都沒問,省得套路竄了,你們發揮。”
卓一明,4S店洗車工,一張稚嫩的臉看上去最多20歲,他並沒有顯得緊張,甚至一臉無所謂的樣子。
“坐下。”秦剛讓卓一明麵對著牆上‘坦白從寬,搞拒從嚴’的一行字坐下。
卓一明坐下就準備翹腿,被秦剛一腳踢了下來。
“你好像不知道我們抓你來做什麽,這是警察局,進來的時候沒看清楚嗎?”
“知道啊,不就是取了五千塊錢的事兒嘛,我說過錢包是我撿的,不偷不搶,這不算犯法是吧。”卓一明理直氣壯的。
“也算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知道那張卡上有多少錢嗎?”李毅道。
“知道啊,好幾十萬了。”
“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即構成侵占罪,刑事處罰起碼兩年起,想進牢裏吃獄餐嗎?”李毅一驚一詐地唬著卓一明。
“有那麽嚴重,我就取了5千塊錢。”卓一明瞪大了眼睛。
“嚴不嚴重這要看你的配合的態度,既然來了就好好配合我們,把撿錢包的事兒好好說說。”
“怎麽說,就是路上撿的,簡單的一個事兒啊。”
李毅用一種嚴厲的眼神盯住卓一明,“錢包牽涉你想象不到的麻煩,現在你慎重的如實的回答我的每一個問題,你是在哪兒發現錢包的?”
“早上,我從家裏出來回店裏,過馬路的時候見到有錢包就撿了。”
“過馬路?地上有錢包?你的每一句話我們都有記錄,想清楚再回答。哪條路哪個路口,滿大街都是攝像頭,我提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