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晨,又是一頓豐盛的早餐。
五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眼神猶豫都不敢先動手去吃。
胖子見狀哈哈大笑,伸手在盤子裏扯了隻雞腿兒,塞進嘴裏大嚼起來。
“都放心吧,那藥物你們早已吃下肚,沒必要再次施毒。那種毒藥非常昂貴,我是不會白白浪費的。”
此時他口中含著食物,說的話含混不清,但眾人都明白了他是什麽意思。
二郎想想也對。這家夥已經達到了目的,何必再多此一舉呢?事已至此,隻能既來之則安之,把肚子先填飽才有力氣與人廝殺呀!
想起等會兒就將去殺人,二郎的手就一陣顫抖。他以前甚至連魚都沒殺過呀,這回居然要他去殺人?
潘金蓮那次與他無關,是那賤人失手殺了自己老公才被砍了腦袋的,從頭到尾二郎手上未沾半點血腥。
現在的情況可不一樣了,你不去殺人就會被人所殺。二郎雖說不願當凶手,可也不能去做屍體呀!如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想當獵人就會被人當作獵物。
眾人埋頭大吃起來,畢竟這很可能是自己吃的最後一頓飽飯了。明天的太陽升起時,五個人中的死掉四個,到底誰才會活到最後呢?
吃喝完畢,眾人齊齊站起身。二郎望著滿桌的殘羹剩菜,心中一陣悵然。不知道自己死後,屍體會不會像這些剩飯一樣被人隨意扔掉。
“都吃飽了吧?”
胖子樂嗬嗬地笑著說。
“沒吃飽的還可以繼續再吃點,不急不急的。”
眾人默默地看著他,一起搖了搖頭。二郎狠狠地捏了捏拳頭,真想在這渾蛋的鼻子上打一拳。他在笑,他居然還在笑!將人逼死真的有那麽好笑嗎?
“既然大家都吃飽了,那麽咱們就盡快的開始吧。”
說著他給每人又發了一包解藥。
“你們一定要牢牢的記住,這藥隻能管二十四個時辰,因此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出勝負。如若不然,隻有死路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