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吳森坐在陪審席最前麵的位置,眼睛中含著極大的痛苦和怨恨,死死的盯著那個被告席上神情淡漠的身影。
那個叫林軒的男人,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折磨並殺害了吳森的父母。
當時,好幾天沒和父母聯絡的大學生吳森,懷揣著不安的感覺回家。
他回到家裏的時候,開門就聞到了從來沒有聞到過的一種臭氣,緊閉的門窗讓這股臭氣變得更加熏人。
隨後,吳森看到了一片黑紅沾滿地麵,腐爛的肉,碎掉的骨渣和大量的蛆,以及,兩張血肉模糊但十分熟悉的麵孔。
吳森當時顫抖著跪倒在了地上。
他永遠也無法忘卻那天看到的畫麵和聞到的味道。
不敢想象殺人凶手對自己的親人做了些什麽。
現在,看著那個殺人凶手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吳森的心情才稍微有些慰藉。
至少,警方的證據鏈完整,抓到了殺人凶手,並且法庭會對它做出審判。
但是僅僅如此嗎?
吳森覺得還有些不夠。
那個畜生用的凶器是一根實心金屬棒球棒,而法庭隻會給它注射或者槍決。
金屬棒球棒敲碎了被害人每一寸骨骼,但法庭隻會讓它快速死亡。
不公平!
應該讓林軒也感受一下身處棒球棒下的感受才是。
吳森在心頭默默的呐喊。
庭審已經到達了最後的階段,這一次審判結束便會宣布最終的結果。
吳森看到被告方的律師拿出了幾張文件,然後遞交給法官。
“法官大人,上次您說證據不足,無法確認我的委托人是否處於不具有自我行為能力的狀態中犯案,因此這次我們帶來了更多的證據。”
“如您所見,這是來自華醫院精神科,仁德醫院……等數所大醫院開出的精神堅定和證明。同時,還請來了一位華醫院的精神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