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跟隨紅月坐上那輛‘小牛’當中。
他發誓自己這輩子從來沒有坐過這樣的豪華跑車,感受過這樣的風速。
連車門都不會打開的他顯然鬧了笑話。
但這又令他感到好奇。
兩輛跑車不可能裝載什麽貨物,除了速度一無是處。
一隊的工作到底是什麽?
在吳森的叮囑下,李智收斂了自己的表情,隱藏著自己的憤怒。
乖巧的坐在副駕駛上,一動不動,也不主動問問題。
隻是觀察著。
紅月的年齡大約四十出頭,皮膚粗糙,手掌幹裂。
但是身材高大強壯,手臂比李智要粗,而且看上去肌肉明顯。
這女人絕對不是個什麽富家子弟、甚至都不像是正常的都市女人。
也不像健身健美那一類的。
健身健美的話,應該像倫心一樣線條明朗,身材如同魔鬼,皮膚古銅而細嫩。
如果猜職業的話。
李智覺得紅月更像是一位工地工人,或者是在太陽下勞作的某種工作。
再不然,就是監獄女的女犯罪!
而且紅月的衣著也很奇怪。
鮮明的顏色仿佛在表達自己的個性,但其個性讓人覺得具有攻擊性。
再加上紅月這個顯而易見的假名。
李智感覺處境十分的危險。
非常危險!
汽車狂飆!
李智看到最高時速達到了幾乎兩百邁。
相當於三百多公裏每小時。
當時眼前的情況是。
明明感覺有很長的一條直道,但是馬上就又開始轉彎。
兩邊一片模糊,什麽都看不清。
耳中隻有風聲和‘小牛’的哞叫。
好吧,能在死之前體驗一把這樣的極速與**。
李智覺得不虧。
而且如果能順便把紅月帶走就好了。
當時,李智就想到或許可以去搶紅月的方向盤,兩個人同歸於盡。
但想到真正殺害林曼雲的是四個人,而不隻是紅月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