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繁體字寫起來真麻煩!”
“還是硬筆好用!”
書房內,林玄手握毛筆,正在書寫炒菜的詳細方法。
前世,用慣了鋼筆與圓珠筆的他,此時用毛筆寫字十分別扭。
而這具身體的前主人,雖然模樣清秀俊美,卻不學無術,隻讀了三年私塾,字有些都認不全,就更別提書法了。
最後,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總算是寫出了一份。
隻是,那些字寫的歪歪扭扭、奇醜無比,他自己看著都覺得紮眼睛。
沒辦法,以前很少用毛筆寫字的他,能寫出來就算是不錯了!
“各位,寫好了!”
“不過,暫且寄存在我這兒,下午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寫完之後,他走出了書房,而後拿在自己手上,給李二、長孫無忌等人展示了一遍。
這幾隻大肥羊之所以願花四萬貫買兩百頭豬,並非完全是因為喜歡吃豬肉,而是衝著他這炒菜技術來的。
因此,在沒拿到錢之前,他還得用這項技術吊著幾人。
“你這字……”
李二看著他手中寫的字,忍不住搖起了腦袋,寫的跟鬼畫符似的,太醜了!
酷愛書法、且在書法上造詣頗深的他,看到這種寫的跟狗屎一樣的書法,很是厭惡。
想當年,自己幾個兒女剛開始學寫字的時候,貌似都比這小子寫的工整好看!
不過,想到一個鄉野村夫,別說國子監了,就是普通的私塾,估計都沒讀過幾年,書法如此垃圾,也屬正常。
“那好!”
“下午朕就命人把錢送過來!”
李二看他不見兔子不撒鷹,也沒強求,而是與眾國公一起回了長安。
臨走之時,還留下了一隊千牛衛,負責看管那百畝紅薯,不讓任何人靠近。
這些畝產四千多斤的珍寶,可關乎大唐的國運,必須派人好生看管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