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給我的啟示是經常讓我知道原來國家有各種各樣的部門,這次,我就知道了國家標準委員會。
為什麽有這個標準的出台呢?很簡單,商人是靠出台產品盈利的,政府是靠出台政策盈利的,有了這個標準以後,大部分的電瓶車將要被劃為輕便摩托車或者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這個詞匯真新鮮),無論在牌照和稅費上都將大大增加。我不是特別理解,相關部門如果是以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幌子的話,這一部分超過標準的車,繳納了更高的費用以後,難道就變得更安全了一點嗎?難道除了信春哥能不死以外,多交稅也能不死嗎?
這次的改革上,我們可以看出相關部門的決心。因為相關部門知道,通過技術手段,電瓶車主可以將本來是40公裏極速的電瓶車在檢驗時限速到20公裏甚至15公裏的國家標準,這一來相關部門鈔票就收不到了,怎麽辦呢?於是又出台了40公斤的標準,因為跑得比較快的電瓶車難免分量就重,這下你就沒轍了。
在一些國家,畢業以後年輕小夥子創業的階段,一輛摩托車是陪伴他青春的記憶,對於很多不那麽富裕的家庭,摩托車是出行必需的交通工具,你不能要求每個人必須要去坐公共交通。後來這些原本騎摩托車的人,一部分人選擇了地鐵和公交,一部分人買了小車,一部分人買了電瓶車。選擇地鐵和公交的,最近票價都漲了;選擇了小汽車的,油價也漲了,在某些奇特的城市還要收牌照費和道路使用費;但是選擇了電瓶車的那些人,也就是這批人中最弱勢的那些人,相關部門一直沒有能夠從他們身上撈到油水,好不容易電價漲了吧,這錢還不歸自己。於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體現了出來,當年從摩托車上趕下來的那一批人,無論如何都要賺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