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宇也知道自己的時間不多了。是以,在短短的不到一分鍾,就想好了接下來的步驟。
這裏肯定不能待了。
但是在張宇看來,四周的警察估計早已在四周就位了。
自己必須在警察動手前,先發製人,離開這裏。
陽台是不能去了。
自己好幾次都是從陽台逃跑的,警察的人,估計會在這裏重點盯防。
當然,也不是說,除了陽台和正門,就沒有其他的地方可以通往外麵。
張宇現在暫住的樓層是十三樓。
除了陽台和正門,洗手間,廚房,還有幾個房間的窗戶,其實都可以通往外麵。
不過,幾個比較明顯的地方,張宇第一個排除了。
如果張宇是警署的人,他就會派出一些警察,在隔壁套房的地方,蹲點。
所以,張宇馬上就否定了這個方案。
就從窗台出去吧,張宇沒有猶豫太久,事實上,現在時間也不容許他再多做猶豫了。張宇從廚房的通風口爬了出去。
原本張宇準備從靠近的隔壁間進入,然後再借道前往其它的單元。
但是臨時的,張宇卻是改變了主意。
張宇看了看頭頂,忽然想到了一個大膽的脫身方法。
是以,借著夜色,迅速的向著樓頂爬去。
事實上,這棟樓一共十五層。再向上爬四層樓,就能直接到樓頂了。
張宇果斷地放棄原來的打算。向著樓頂爬去。
張宇卻不知道,在另外一個居民屋子內,也就是他原先準備借道的地方,潛伏這三名警察。如果張宇剛剛真的來到這,就會被直接的甕中捉鱉。
好在,張宇臨時地改變了主意。
那幾位潛伏著的警察也並未發現張宇的動靜,因為他輕手輕腳,幾乎就沒有製造出太大的噪音。
就在張宇向著樓頂爬的同時。
原本張宇暫居的住所,被一眾警察破門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