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一覺醒來,我背上滅門慘案!

第312章 全都對不上

找到了跨步軀幹,還缺少兩份拚圖。但是因為找了一日了,一眾灣島的警員已然是很疲憊了。所以,今日收隊。

省府市酒店內。

林靈剛剛的接了一通電話。

“怎麽了?”

張宇看著林靈問道。

“剛接到我叔叔的電話,他說,根據你的建議,他們排查了近一個月出獄的犯人,一個叫寶澤的男子被帶到了警署受審。”

林靈道。

“寶澤?”

張宇皺起眉頭。

“嗯,這是我叔叔發過來的資料。我發給你,你看看。”

隨即,林靈發來了一條信息。

張宇隨即地拿起了手機。

賴寶澤,男,四十五歲。職業:入獄前職業,公司保安隊長,出租車司機。於2008年,因搶劫殺人罪入獄,判刑二十年(假釋中)

“這個人有問題?”

張宇問道。

“嗯,他是在張惠慈遇害前三日被釋放的,有前科。所以,我叔叔聽了你的建議,重點地審查了最近出獄包過假釋的人,這個賴寶澤的嫌疑最大。”

林靈道。

“他為何假釋?”

張宇問道。

“聽說是身體的問題,具體的不清楚。”

林靈搖搖頭。

“除了有前科,林叔叔懷疑他,應該還有別的原因吧?”

張宇對林靈問道。

“嗯,是還有其他的原因,其中最大的一個原因,就是他的住所距離張惠慈工作的會所不到十五分鍾的車程。而且是一處剛剛租下來的住宅樓。住在三樓。”

林靈道。

“嗯,這個確實是有很大的嫌疑。”

張宇點了根煙。

“那後來呢?”

張宇問道。

“放了。”

林靈道。

“放了,為何放了?”

張宇聽了,略微地有些錯愕。

“這是因為,對方有不在場的證據。案發那一日。王義看到張惠慈被接走的時候,大約是晚上八點。但是那天晚上八點半之前,賴寶澤和幾個朋友還在他租的宿舍喝酒。他三個朋友都可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