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四年,豐富而又青春,四年說長不長,一晃眼就過去了,快樂的時光總是那麽地短暫。
其實和所有的大學生一樣。在這四年裏,我就隻幹了兩件事情,一個是學習,其二就是搞對象!
知識探索源於興趣,在愛好的引導下,四年來我學到了很多東西。
我本來就對古物、稀奇古怪的東西有著濃厚的興趣,考古專業剛好對我的胃口,每次觸摸著書本上的文字和圖片,我都會深深地沉醉其中,近乎到了化境的地步,好像穿越了千年,走進了曆史的長河當中。
我們那個年代的大學生含金量很高,是實學,文化涵養絕對可以豎大拇指,隨便拿出一個來,都是知識分子的水平。
我也一樣,隻不過我比較低調,不拿知識分子裝飾自己。我自己心裏清楚,即使我還從未參加過考古實踐,但我的水平已經足以頂的上半個專家。
涉足考古我才知道,盜墓活動的猖獗。
我深深地痛惡,痛恨那些破壞倒賣古物的人,為老祖宗留下來的曆史瑰寶流失而感到惋惜。
那時,我也還年輕,就像我的同學一樣,充滿抱負,滿腔熱血,嫉惡如仇,恨不得與罪惡狠狠地幹上一架。
我家裏是做生意的,很強。
有多少錢我不知道,但是我隻知道在那個物質匱乏的年代,我卡了的零花錢就從來沒下過六位數。
不像其他同學的迷茫與猶豫不決,我有殷厚的家底做支撐,交給我要做的好像也就隻剩下我的喜愛了,我可以完全不顧及薪資待遇而選擇一份我喜歡的職業。我已經預見了我的未來。
不想像二哥那樣,我不會去勤勤懇懇地做一名老師。桃李滿天下那是理想中的狀態,現實往往是殘酷的,當一名合格的老師不是讓學生氣死,就是讓家長給為難死,我可不想一輩子活的那麽憋屈苦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