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俊才皆心向國家,欲為國家出力,本世子甚感欣慰。然人之精力有限,不可能精通世間所有學識,為使諸位盡展所長,此次科考共分茂才、進士、明法、明算、明經五科……”
建安二十五年,正月二十,江陵城內,被劉禪命名為‘鹿鳴書院’的州學內,看著眼前千多名前來應試的各地士子,劉禪在做了簡短的接見講話後,隨即便開始了這分科報名之事。
說起來,雖然比起處於‘發展期’的隋唐的科舉製來,自宋以後的科舉製更為成熟完善,但劉禪也是隻取了其成熟的製度。
至於考試內容方麵,則是沿用了唐代的秀才、進士、明法、明算、明經這五項最具代表性的科目,而非自宋以後的獨重進士。
而且,就這五個科目中,‘含金量’最高的,也並非進士科,而是為避諱光武帝劉秀之名改成了‘茂才’的秀才科。
秀才者,才能秀異之士也。與《禮記》中所稱的‘秀士’相近,乃是一種泛稱,並不局限於飽讀經書。
秀才科考的是‘方略策’,也就是計謀策略。成績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餘者皆不取,乃是五科中難度最大的一科,畢竟眼下正是亂世用武之時嘛。
至於在原曆史上最為吃香的進士科,其具體的考試內容,同樣也沒能逃脫劉禪的‘魔爪’。
像其中考默寫經書能力的貼經,以規諫、告誡為主題的箴、銘,以及在唐宋大放異彩的詩賦,統統都被其掃進了垃圾筒,隻保留了其原本的‘時務策’,也就是當世要事的對策這一考試內容。
而除了秀才、進士兩科外,考律令的明法科,以及考算術的明算科則是最受劉禪的重視了。
其中,明法科的考試內容為律七條,令三條。全部通過者為甲等,通八條者為乙等。通七條或是七條以下的,均為不合格,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