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守則A】
【1:請保持堅定的認知,你是人,而不是其他生物。】
【2:本園安全措施沒有問題,園區內的動物不會出逃。
小型食草動物被關在不可觸摸的密閉環境裏。
如果你在路上看見,請立刻遠離並告訴附近的工作人員。
千萬不要觸摸,不要靠近,尤其是長相可愛的兔子。】
【3:不要停留在園區內的任何陰影下,尤其是兔子園區。】
【4:不要投喂兔子,其他動物都可以。】
【5:兔子不會發出笑聲,如您聽到兔子的笑聲,請立刻撕下手冊上的虛線部分。
並將其握住,一直到離開本園區的時候。】
【6:可以給12歲以下的小朋友購買兔子玩具。
13~17歲的孩子購買兔子玩具後,必須在一個月內丟棄。
18歲以上不能購買兔子玩具。】
【7:如發現逃出來的兔子,不要直接進行捕捉,也不要靠近。
把它們引到獅子園區,接下來交給獅子們。】
【8:投喂兔子的時間間隔為七天一次,不可以投喂規定以外的食材。】
【9:不要私藏、整理、使用兔子周邊。】
【10:聽到兔子笑聲,請把手冊沿著虛線部分撕下。
並立刻前往大象園區,將手中的紙張扔在大象園區的草坪上。】
看完手冊上的規則,張牧不由微微蹙眉。
有限的十條規則之間,竟然存在好幾個矛盾的地方。
第二條和第七條規則,前者說看到兔子後,要及時告訴附近的工作人員。
後者卻又告訴他,要把兔子及時引到獅子園區。
另外,第四條規則和第八條規則之間,也存在著明顯的相悖性。
一個讓他千萬不要投喂兔子,而另一個卻又讓他每隔七天投喂一次。
“各位尊敬的遊客,本園已經開放,請各位有序進場。”
“沿著園區主路向左,便是最適合遊客觀賞的兔子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