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直到下線,都有點恍恍惚惚的,心神不寧。
很久沒有這樣了,我以為我再不會為遊戲,或為了其它的什麽事心情波動。
蒸上飯,醃好的魚塊丟下鍋去炸。
甩甩頭。
怎麽了,傻了?
還是沒被人喜歡過,居然恍惚成這樣子。
深呼吸,關火,把魚盛進盤子裏。
去盛飯時卻傻了。光把水和米放進了飯鍋,卻沒有插電,鍋裏米還是米,水還是水,可沒有變成一鍋飯。
我拿著鍋蓋哭笑不得。
好吧,我承認,我是沒有被人喜歡過。
不是說我真那麽可怕孤僻,神鬼難近。
由小大到,我什麽都勝不過律超。讀書怎麽都是他第一,再拚命也隻和他並列第一。他象個永不出錯的鍾擺,從東到西,從西到東,擺個不停,卻始終不輟。
一起吃,一起住,一起做功課。上一所小學,一個班級。升上同一所中學,他打球我也去,他進棋社我也進,但就總比他差一肩,那麽短的距離,怎麽也跨不過去。
後來我慢慢明白自己的心情在變,一直一直看著他,不知道什麽時候想超越的心情被另一種心情取代。
那時驚駭萬分。不是不了解那個名詞的,卻沒有想到自己會變成其中一員。
因為被嚇到,所以開始逃跑。
曠課,翹課,離家,打架,混日子。
律超一直不明白,不明白也好。
墮落到了一定程度,反而想開了。
那又有什麽好怕的,已經是這樣了。
再回去拾起書本,還是上了同一所大學。
隻是眼睛不再總是注視著那個人了。我試著找伴兒,玩遊戲,學畫,打工……總之,讓自己不要被沮喪迷惘的情緒包裹,那樣對誰也不會有好處。
本來想按下電源的手指停住,幹脆把米和水一起倒進馬桶,衝了杯麥片粥,吃炸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