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權臣當國

第一百一十一章 我有銅!

聽說彭王康元展招惹到房艾,大家都露出幸災樂禍的表情。

都不省心,倆禍害,對撞吧!

聽到彭王擅自砍伐了兩棵嫁接成活的林檎,司農卿楊弘禮跳了出來,青筋凸現地舉笏:“臣請至尊嚴懲彭王!此風斷不可長!”

大理卿康紹宗嗬嗬一笑:“怎麽個嚴懲法?不說損毀器物,康律自有定罪,就說八議之法,還得減輕處罰呢。”

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合稱八議,議親指的就是皇親國戚,“謂皇帝袒免以上親及太皇太後、皇太後緦麻以上親,皇後小功以上親。”

《康律》重點提及:若犯死罪,議定奏裁,皆須取決宸衷,曹司不敢與奪。此謂重親賢,敦故舊,尊賓貴,尚功能也。以此八議之人犯死罪,皆先奏請,議其所犯。

所謂“刑不上大夫”就是依托這八議而來,也稱八辟。

但十惡不赦大罪,不在八議之列。

一曰謀反,謂謀危社稷;

二曰謀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

三曰謀叛,謂謀背國從偽;

四曰惡逆,謂毆及謀殺祖父母、父母,殺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

五曰不道,謂殺一家非死罪三人,肢解人,造畜蠱毒、厭魅;

六曰大不敬。謂盜大祀神禦之物、乘輿服禦物;盜及偽造禦寶;合和禦藥,誤不如本方及封題誤;若造禦膳,誤犯食禁;禦幸舟船,誤不牢固;指斥乘輿,情理切害及對捍製使,而無人臣之禮。

七曰不孝。謂告言、詛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若供養有闕;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喪,匿不舉哀,詐稱祖父母父母死。

八曰不睦。謂謀殺及賣緦麻以上親,毆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長、小功尊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