擂台上,二人氣勢不斷攀升,猶如針尖對麥芒。
擂台下,人聲鼎沸,歡呼聲喊得震天響。
“你們說,這場比試誰會贏?”
“那還用說嗎?當然是步風雲步堂主了!”
“不錯,那個書生看起來弱不禁風,估計我一隻手就能打贏他!”
眾人見戰鬥還未開始,不由得討論起了戰鬥的輸贏來。隻是在他們眼裏,明顯是體格魁梧、雄壯有力的烈火堂堂主步風雲看起來更有贏麵一些!
這些人也不是在胡亂的自信,這烈火堂堂主步風雲能夠有今天,可以說是憑借自己的雙拳一步步打出來的!在他年輕的時候,就曾一人獨闖泰安碼頭,連殺十三水匪,其名聲早已響徹泰安府的三湖五岸,能止小兒哭啼!
而寧慈,名不見經傳也就罷了,關鍵還是一個書生!瘦巴巴的,這怎麽和步堂主打?
很顯然,在沙頭幫這群人的眼裏,體格等同於實力,隻有長得壯、長得魁梧,才有強者的樣子!
按道理來說,寧慈在習武過後,身高又高了不少,有一米八的個頭,身上也是一身腱子肉,可是他穿上袍子之後,整個人看起來體態修長,倒跟魁梧沾不上邊,這也難怪眾人覺得他瘦巴巴的了。
“喝啊!”
在放過一輪嘴炮之後,步風雲開頭就使出最為擅長的鐵血拳法,如惡狼一般撲來。
他目光凶狠,帶著殺伐之氣掠向寧慈,那魁梧的身影好像要一下子將對方壓成一塊肉餅!
“臭小子,怪就怪你不識抬舉,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給我去死吧!”
步風雲露出獰笑,在他眼裏,這一拳已經足以將寧慈擊殺了。
“你的廢話太多了。”
麵對步風雲的狂妄,寧慈搖了搖頭。人們習慣於用自己的雙眼去看待事物,卻總是忘了,有時候眼睛也會欺騙自己?
在步風雲撲來的一瞬間,寧慈運轉歸元決,身影微閃,以一個極為巧妙的角度閃躲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