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趴下身去繼續往前走,他要進入足夠近的距離,保證一舉擊殺。他往前又挪動了二三十步,估計距離那頭狼隻有二十步了,在這樣的距離之外,用狙擊步槍他有把握,一槍轟掉頭狼。
他沒有使用散彈槍,這槍相差二十步開外威力大減。他還是決定用那支狙擊步槍。
舉起火藥槍他打開了木箱,從木箱裏取出了自己的那隻長筒火藥槍,他清楚地看見頭狼就在距離他二十步開外的地方盯著他,目光有些錯愕,似乎不知道這個跟他一樣披著狼皮的龐然大物是什麽東西?因為卓然從頭到腳都被狼皮裹在裏麵,他也不知道這笨拙的東西會對他帶來致命的危險,所以,他沒有逃走,或者指揮狼群攻擊卓然,隻是奇怪的盯著卓然。
卓然必須在他沒有改變主意之前開槍。
卓然深吸了一口氣,打開了保險端起了槍瞄準。槍的準星裏清楚地出現了頭狼的身軀。
他先瞄準了頭狼的頭部,但是他沒有扣動扳機。——20步開外的距離,對於現代的槍械來說,那幾乎閉著眼都能打中,但是,對於卓然製的土質火藥槍來說,這準頭隻有燒餅大小。
也就意味著,他將近有一半的幾率無法擊中對方。那樣的結果會是致命的,如果殺不了頭狼,被逃掉的話,笨拙的卓然再想去從狼群中找到頭狼,那簡直不可能,而頭狼不知道會發出什麽樣的聲音。
如果狼群發了瘋的撕咬他,最終夜會把他的狼皮扯爛的,就算不撕咬他,數十頭狼直接撲上來壓住他,也會活活把他壓死,當然,狼沒有這種智慧,想必那披著狼皮的人也沒有這樣的智慧。
卓然將槍口對準了頭狼的胸口,雖然,射中胸口,如果不打出心髒,有可能不會當即斃命,但至少脫靶的可能性會小很多。
卓然,也不敢再往前逼近,因為他已經發現頭狼目光中的驚異,如果再往前逼近。會導致頭狼發動進攻,或者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