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強製執行人

第六章 例會理案

一早,邵傑召集袁綺和李元:“我們開個例會,把這周要執行的案子順一順。”

李元早已習慣這種工作模式,將整理出來的卷宗抱到靠窗的一張小圓桌上,袁綺拿了本子和筆,跟在邵傑後,圍桌而坐。

今天陽光正好,暖煦地透過玻璃窗灑進來,一群鴿子飛過,落在不遠處弄堂房子坡狀的屋瓦上。

邵傑道:“離年底還有兩三個月,我們辛苦些,完成年初定的目標應該沒問題。”他開始翻卷宗講案子:“這周需重點跟進的,一個探視權強執,難點在申請人和強執人存在代孕關係,申請人生下孩子後反悔,上告法院要求得到孩子撫養權,兩次庭審敗訴,後再訴要探視權,法院判勝訴。但母子一直被阻撓相見,申請強執!申請人曾來法院調解過,他顧慮女方是外地人,對她的背景一無所知,萬一趁探視時把孩子帶跑藏匿怎麽辦?所以死活不同意。”

袁綺想了想提議:“要麽和街道或小區居委會溝通,看能否在探視時有他們的工作人員陪同。”

邵傑點頭道:“這倒是個不錯的法子,你跑一趟,看看他們的意見。”

袁綺答應下來,他繼續講第二個案子:“秦姍的案宗都看過了?”

李元插話道:“給秦姍發過通知書、傳票,郵寄、手機短信、上門遞送都沒見到本人。”

邵傑問:“查控過她的資產什麽情況?”李元道:“因為是持護照的外籍,查不到個人信息,沒開通過銀行賬戶,也沒繳納保險記錄。”無繳納保險記錄證明她可能沒工作過。

邵傑略沉吟片刻,朝袁綺道:“你約申請人來法院,再通過他們了解些關於秦姍的有效信息,我要出差一個禮拜,回來和你一起跑這案子。”

李元問:“是去辦哪件案子?”

邵傑從厚厚一遝裏抽出一袋卷宗,屈指彈彈了封皮:“交通事故致殘逃逸案,十年前的老案子,被執行人老早逃得不知去向,判決下來無法履行,如今申請人又提出強執,我從派出所拿到強執人來上海務工時辦理的暫住證,老家在浙江寧波,二庭裴法官有那邊要執行的案子,索性我也跟著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