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蓁蓁忙了整個下午,跑遍了救護中心、火葬場及法醫處。在救護中心隻找到關於宋玉風那宗車禍的一些簡單的記錄,從中得到的信息不外乎宋玉風在車禍中當場死亡,屍體支離破碎,所以沒有送到醫院。而在火葬場中,我們雖然找到了有關他的火化記錄,但卻沒找到家屬領取骨灰的記錄,也就是說家屬沒有前來領取骨灰。火葬場的工作人員翻查記錄後告訴我們,沒找到家屬的聯係方式,所以骨灰還在火葬場裏。
這就奇怪了,發生車禍後,交警有到現場處理,家屬也有抵達現場,火葬場怎麽會沒有家屬的聯係方式呢?這個問題火葬場的人沒有給我答案,因為記錄中沒有家屬的資料不是他們的責任,叫我們到法醫處問問,因為屍體是從法醫處送來的,送來時就沒有家屬資料。我提出由我們把骨灰轉交家屬,雖然這樣做並不符合程序,但我們是警察,而且骨灰又長時間沒人認領,所以最後還是順利地把骨灰帶走了。
隨後,我們來到法醫處,直接到流年辦公室找他,讓他幫我們翻檔案。他到檔案室找了好一會兒,才把宋玉風的驗屍記錄拿過來了。然而,當他翻開記錄時,馬上就皺起眉頭:“負責驗屍的法醫怎麽沒有簽名?”
我把記錄拿過來,認真看了一遍。記錄的內容大概是,死者由於車禍以致頭骨爆裂而死亡,除了欠缺一個簽名之外,似乎並沒有其他問題。正當我奇怪這份記錄為何會沒有簽名時,蓁蓁呆頭呆腦地問道:“會不會是負責的法醫一時疏忽,忘記簽名了?”
流年笑說:“就算法醫忘記了,記錄存檔時檔案員也會提醒他,沒有簽名的記錄是不能存檔的。”
“那為什麽這份記錄會沒有簽名呢?”蓁蓁又問。
“這可不好說,我也覺得很奇怪。按理說,記錄必須有法醫的簽名才能存檔的。”流年對這個問題也搔破頭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