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老板的辦公室門外等了兩小時,他還是避而不見。我們正準備離開的時候,他的秘書卻纏住了蓁蓁,而另一名秘書則讓我登上他的豪華房車,與他“聊聊天”。既然要把蓁蓁甩掉,隻跟我一個人談,當然不會是些光明正大的事情,也許談不成還會加害於我。
我一上車,李老板就讓司機開車,這樣我們的談話就隻有司機才能聽見。當然司機是他的人,他既然能讓他聽,自然就不擔心他會亂說話。
“昨晚那妞兒的服務怎樣?應該不錯吧,雖然要五千塊一晚,但絕對值得。”李老板麵露友善的微笑,並不讓人覺得他是在嘲笑我。
“還有掃黃隊的夥伴來客串,一點勁也沒有。”他在裝瘋賣傻,我也笑容滿麵地配合他,當然我的笑容比他假得多。
“看來,你對我們的安排不太滿意……”他說著取出一個厚厚的信封遞給我,“給你,算是讓你壓壓驚,昨晚的事就當沒發生過好了。”
我接過信封,感覺挺沉的,打開一看發現裏麵有三紮一百元。我笑著把信封退回:“李老板,你不會又想跟我開玩笑吧?昨晚的玩笑開得已經夠大了。”要是收下這三萬元,恐怕我一下車,檢察院的夥計就會立刻撲過來。
“君子不念舊惡,昨晚的玩笑的確是有些過分,你就當我們喝酒喝糊塗了。”他又把信封往我手上塞。
“君子雖不念舊惡,但無功者亦不受祿。”我又把信封退回。
“就當我送你的見麵禮好了。”他再三把信封塞給我。
如此推來塞去也夠無聊的,於是我便說:“既然李老板這麽看得起我,那我就卻之不恭了。不過,我這人不嫖不賭,平時又花不了幾個錢,這些錢到我手上也沒多大用處。不如讓你的司機幫一下忙,幫我把錢送到孤兒院,我想那裏的孤兒會比較需要這筆錢。”我把信封遞給正在開車的司機,他從後視鏡中得到李老板點頭認可後,才接過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