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了!”經緯街南口,正新眼鏡店裏,胖女人老板娘正對著一個年輕人厲聲道。
“就超時了三分鍾,而且我隻說電動車要充電一小時,是您到點沒有給我拔電,這不能算我頭上吧。”年輕人反駁道,而那年輕人正是獵魂歸來的張嫌。
“我可不記得你說過這話,三分鍾也是超時,那就要按兩小時收費,一小時停車充電是五塊錢,所以你要支付十塊錢。”胖女人堅持道。
“你……,那好,我也不能虧了,車繼續停您這,我再去逛一會兒,等到了時間我再過來取,我那車子的電池有點老,要是我等會兒回來時發現電池充燃了或是爆了,那我可是會讓你賠我車子地,畢竟是在你院子裏出地事,證據確鑿的話你可跑不了,哦,對了,我時不時還會路過這裏看看,要是發現你偷偷給我拔了電,那我可要找你討說法咯。”張嫌見胖女人故意耍無賴,並沒有發怒,反而也衝著胖女人耍起了無賴。
“你電池老化出事關我是什麽事?!”胖女人皺起了眉頭,不屑道。
“這話您可別和我說,到時候咱找附近警察來評理,車子要是真地在你院子裏出事,你覺得警察會怎麽處理?胡亂拉線,違法經營……”張嫌笑裏藏刀般看著胖女人。
“行,行,算你厲害,不要你之後地充電費了,你付七塊錢就行了。”胖女人氣憤道。
“這還差不多。”張嫌笑了笑,從口袋裏掏出七塊錢遞給了胖女人。
“剛見到你進這經緯街地時候挺單純老實的,怎麽在裏麵待了一個小時就變得這麽……這麽……,怎麽說呢……”接過了張嫌遞過去的錢,之前還怒發衝冠的胖女人突然一改之前的態度,再次變得和善了起來,開口談論著張嫌的變化,但好像又找不到準確的形容詞。
“您是想說我變硬茬吧?”張嫌笑著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