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碑文中還提及,這刀的握持方法,是有所不同的。
以握法與雙手刀相近地棍為例,在通常地情況下,握持時,右手在前,握於棍腰,為前鋒手,左手握於棍把,為後手。
而另一種握法,則正好與此相反,握棍時,右手握於棍把,為後手,左手在前麵,握於棍腰,為前鋒手。
這主要是由棍、槍的發力方向不同,和個人地用手習慣,而造成地,一般人,多數慣用右手,因為右手經常得到鍛煉,按照用進廢退地原則,則右手比左手有力,這稱為右利手。
而有少數人,慣用左手,左手比右手力大,稱為左利手,俗稱左撇子,不過這種人所占的比例很小。
而用槍和用棍,要求的發力是不一樣的。
用棍是前鋒手起主要作用,進行發力,後手主要起支點作用,用來掌握控製發力方向。
而用槍,則正好相反,是後手起主要作用,進行發力,而前手主要起支點作用,用來掌握控製發力方向,謂之“後手如鎖,前手如管”。這樣一來就好理解了,多數人是右利手,右手有力,因此,在使用需要雙手共同持握的兵器時,在用棍時,右手在前,左手在後。
而在用槍時,則右手在後,左手在前。
二者之不同握法的目的,卻是共同的,即均為了充分發揮有力的右手之有力發力作用,以取得最大最好的發力效果。
棍的勁力,主要發自先鋒手,先鋒手主發力,後手主控製方向,這一點與槍法正好相反,槍的前手主控製方向,通常為右主發力,如果對手先鋒手受傷,則力無從發出。
所以,對方發棍攻來,控製對方攻勢的最有效辦法,就是先打傷對手的前鋒手。
同時一個人的握把持械法,由於身體結構的限製,還決定了其攻擊規律,而通過看對方的持械握把方法,還可以判斷出對方的攻擊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