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每個隊2個百夫長的統領方式是,當兩名百夫長都在時,資深的百夫長統領隊伍右半部,資曆較淺地統領隊伍左半部,隻有一人在場時全部交由在場地百夫長指揮。
而騎兵則分為十個騎隊,每個騎隊30人,選出3位騎兵官,又依順序任命3名補給官,第一位被選出的統領整個騎兵隊,當第一位不在時,第二位接任騎兵指揮。
在改製之前地曆國,推行地是義務兵役,武器裝備全靠自備,所以就憑財產多寡評定兵種。
輕步兵缺乏訓練,盔甲簡陋,裝備標槍、木盾和近身用短刀,頭盔多為頭盔。
青壯兵缺乏戰鬥經驗,組成軍團地第一橫列,裝備長槍短劍和盾牌。
精銳兵為軍隊的核心,組成軍團的第二橫列 武器與青年兵同,盔甲由於財產也許更好。
後備兵年齡最大,經驗最豐富,通常構成軍隊的後備隊,組成軍團的第三橫列,以傳統重步兵姿態上陣,裝備長矛與長盾。
騎兵在裝備都要靠自己準備的義務兵時代,隻有最富有的人才能負擔起馬匹,這意味這他們數量稀少,通常隻用來偵查與傳令。
而改製之後的曆國軍團 ,步兵大隊可以敏捷地對付敵人的大部隊,裝備的差別消失,全軍都裝備製式武器和護具。
當然最要的是財產限製的取消,任何曆國人均可參軍,在服完大半生的兵役之後,退伍的人可以獲得一塊土地和退休金。
軍團中最小的單位是由五人組成的伍,10個人則組成一個什。
十個什組成百人隊,五個百人隊則組成一個步兵大隊,10個步兵大隊組成一個軍團。
而每個軍團的第一個步兵大隊,多有雙倍的人數,盡管其戰鬥力並不比別的大隊強多少。
每一個軍團另配備騎兵作為警戒部隊和信使,他們並不被編入正式的作戰單位但他們被安排在整個軍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