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是軍隊的基礎,在任何一場戰爭中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方陣戰術一直是步兵戰術地核心。
與強調數量優勢地曆國軍隊相比,吳鋒的劍盟步兵方陣對武器使用更為重視
劍盟地長槍長度與粗細和曆國槍無異,掌握了基本槍法,才練槍陣。
其槍術分四項,突刺,滑刺,對刺,亂刺。
突刺用長槍按其動作直接直入,有進無退,旁若無人,以消滅敵人為目地。
滑刺用長槍按其動作忽進忽退,連貫纏綿使敵人無縫可乘。
對刺用長槍固定動作,二人相互進退演習,為養成手疾眼快之能度,但不許出規定動作之範圍。
亂刺亦用長槍,二人角抵,有一定之形,無一定之式,按所學動作隨意變通格鬥,考察二人地成績而定優劣,但必須披戴護具以防危險。
眾人姿勢皆左足踏出前方之半步,體重平均托與兩足之上,兩膝皆曲下節成水平,使槍尖直向敵之腿部,體重點平落於腰下,保持自然姿勢目勢敵人。
然後由開始姿勢欲變為突刺姿勢,既假想敵人向麵部刺來,將左手向上卷腕,前手在胸,與口相對,後手緊貼右胯尖,卷腕時身向前就使左肩興槍成一線,同時蹬右足借地彈力催左足欲刺敵喉嚨。
槍手均緊貼上身不動,仍竭力蹬右足向前催左足,相約二尺右腿宜曲,此為步刺。
想定敵人向自己胸部突刺,即卷前腕,兩手向右上方槍端平,向右一領將敵械領於右前方同時進右足橫落。。
然後左足右足跟半步,兩足相靠作崩槍式,同時兩手持槍端平向敵腹部前刺。
再假想敵人向自己胸部突刺,即翻左手使槍尖由上斜向下插,迅速向右前方迎播,同時左足進一步,右足隨跟至左足前,兩手皆反與右前足成一線,前手伸直與臍對,右肘彎曲在額前槍身作斜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