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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四章 針對布置

所謂“一寸短,一寸險”,劍盟弟子們頭戴盔甲,盾牌相互穿插著,右手持劍,搭在同伴的肩上,刃口向外,抵禦衝鋒的同時刺殺敵人。

大型方陣行動步伐統一,在這樣一個密閉地空間裏,使用長兵器,不僅無法施展手腳,更易擊傷同伴,所以使用這種作戰半徑小,出擊速度快地短劍,再合適不過。

而陣型中另一重要的部分,是三列地作戰經驗豐富地劍盟弟子,他們手持標槍,投擲敵方,給對麵前排士兵造成傷害。如果插到了盾上,可以毀壞敵盾。

而且劍盟手上地盾和劍絕對是攻防的絕配,盾牌除了具有防禦的屬性,還可以借它抵住敵人的身體,使其動彈不得,從而進行擊殺,要知道盾牌的邊緣,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殺傷力。

此外標槍這種武器,不管是曆國也好,還是北方部落或是南方也很好,本來都沒有這種武器的,全都是吳鋒腦海中靈光一閃,而出現的武器。

其造型也非常有特點,前端為尖銳的菱形槍尖,後麵是細直的鐵杆,鐵質部分大約有60公分長,再往後是沉重粗壯的木杆,整個重標槍的長度在兩米左右。

吳鋒規定這種武器一般用來投擲,緊急之下也可以用來進行近戰。

標槍在刺穿敵人盾牌後,細長的鐵頭便會彎曲,讓標槍的菱形鐵頭卡在敵人的盾牌之中,隻要刺中一個標槍,就等於平白無故給敵人的盾牌加了重量,而且還頂著一根長長的杆子,在這樣的情況下,原本已靈活見長的圓形盾牌已經完全成了累贅,丟掉盾牌是唯一靠譜的選擇。

所以吳鋒規定,劍盟軍團的重步兵,除了大盾和長劍之外,一般每人要攜帶十二根標槍,在兩兵交戰的時候,第一排的劍盟弟子隻要見到敵人進入射程之內,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兩根標槍依次丟出去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