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信我掀桌子啊?”
木森覺得自己是個悲劇,不過是在樹下躲個雨,就被一個雷劈到了蠻荒。人家穿越不是貴胄王侯,就是富商巨賈,還一大堆的金手指。到自己這裏,不僅沒有金手指不說,而且環境惡劣,朝不保夕,說起來簡直都是淚。
木森穿越的地方是枯木部落,是人族地下等部落,在它之上,還有人族中等部落、人族高等部落和人族主城。在這個世界,除了人族外,還有血族、仙族、骨族……等諸多種族。但木森一直認為人族是最牛逼地種族,沒有之一。這倒不是因為他人族的身份,而是因為人族敢跟百族單挑。是地,一個種族單挑成百上千地種族,就問你溜不溜!
可是有些事情說起來豪邁絢麗,但背地裏都是鮮血和熱淚。百族一直想斷絕人族傳承,讓人族重新成為百族地血食。為了抵禦百族侵入,近些年來,百族和人族交界處烽火連天、小戰不絕、大戰不斷,每時每刻都有人受傷和死去。
除了邊界外,人族腹地也不太平。不斷有百族潛入搞風搞雨,甚至幾個高等部落都被他們偷襲血洗。總之,這個世界混亂的一塌糊塗。
望天,不會是想讓我拯救世界吧?可是我沒有附帶這個技能啊。或者說,這一切都是一場夢,醒來大家還是好朋友。
於是,木森閉了三十二次眼,據說這是一個神奇的數字。
然而……然並卵啊!
依然是蠻荒,依然是枯木部落。
木森攤手看了看手心,很想罵聲‘媽賣批’。但是認真思考了一下,罵人似乎沒太大用處,這是弱者的表現。於是他默默撿起了一塊石頭,“嗖”的一聲給扔上了天空。
這世界,能動手的就盡量不要動嘴。
“誰砸我?”
就在木森回想自己剛剛動作是否帥氣瀟灑的時候,一聲怒吼從遠至近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