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禧順這輩子,最痛恨的,就是賭博。
可偏偏,走了狗屎運,進入到時停界的他,又攤上了一個叫做“幸運”地特性。
最討厭地東西,變成了他唯一能改變命運的手段。
多可笑啊。
不過也正因為這個特性,一直在學校裏處於邊緣透明地他,成了附近幾間高中,共同擁簇地老大。
卡裏地錢,也足夠在這個既富裕又貧窮的土地上,恣肆揮霍一輩子。
象征性的喝了碗粥,林禧順戴上耳機,“我吃飽了。”
林福夾起一大筷牛肉,一口塞進嘴裏,伴著白粥吃的津津有味,“吃飽了就去把碗洗了,學習不行,身體不行,眼力還沒有嗎?”
仿佛沒聽到一樣,林禧順回到自己的小破房間,望著發黴的天花板,神遊萬裏。
三下五除二把冷盤的牛肉吃了幹淨,林福剔著牙,對林達祿頤指氣使道:“別跟你哥呢小畜生學,什麽東西,回頭記得把碗洗了啊。”
說完,林福從生鏽的鐵盒子裏摸出兩張皺巴的百元鈔票,出門了。
想都不用想,一定是去某間昏暗的小賭場,解癮去了。
林福走後,林禧順把耳機隨手扔到**,拉開門,看著從小生活在陰暗中的林達祿,問道:“他走了?”
林達祿把林禧順剩下的粥喝光後,點頭道:“嗯。”
看著屋裏的一地狼藉,林禧順歎了口氣,說道:“把衣服穿上,哥帶你出去吃。”
聽到“出去吃”這三個字,林達祿眼睛瞬間亮了起來,“真的!?”
林禧順把背心扔到林達祿頭上,笑道:“今天中秋節,吃頓燒鵝飯不過分。”
林達祿立馬從地上彈起來,兩秒鍾就穿好了那件老背心,“要多加鹵汁!”
看著已經要比自己還高的弟弟,林禧順點頭淡淡笑道:“好。”
一直到今天,林禧順的拳頭,已經比世界上99。99%的拳擊手都要硬,身體的抗擊打能力,也已經超越了無數曆史上有名的格鬥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