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其餘的兩個條件,無外乎就是讓她也學著做事,別把自己當個大小姐,因為這裏不會再有人伺候她。
對於這個條件,蒙心雅表示有些微的抗議,質問我拿著一千萬,就不能給她買個丫鬟伺候?
我就說那一千萬是辛苦費,不是她的生活費,我保護她是把腦袋提在褲腰帶上,保不齊啥時候就要流血犧牲。
那是我的賣命錢,憑什麽拿去給她請丫鬟。
她的身上竟然還有錢,很是果斷的取了一百萬給我,
“這麽多,夠我請丫鬟住豪宅了吧!”
看來,她到這個時候還沒明白過來,她是個逃難的大小姐,不再是往日那個金貴的小公主。
如此招搖行事,就不怕引起壞人找過來?
“蒙心雅,錢不一定能買到命,你若是一意孤行,執意要做個豪門女,那我可能很抱歉,無法接受你這個委托,這一千萬你也拿著走吧。”
“你……你威脅我!”
蒙心雅生氣得臉都紅了,不過看到我無所謂的樣子,卻又罵不出來,罵了也沒有用,因為我壓根兒就不搭理。
到最後,她隻能妥協了,和我們一起過著粗茶淡飯,自力更生的日子。
這種條件都答應了,那剩下的最後一個條件自然也就沒有什麽不能答應的。
我對其最後的要求,那就是在蒙家有人來接她之前,她不能談戀愛成親,不能結交新朋友,必須和人保持距離。
就是過往的老朋友也得一刀切,不能再有往來。
這要求看似有些無理霸道,連別人的交際圈都要管。
實則我也是沒有辦法的事,誰叫這小丫頭朋友一大堆,都是那些有錢有勢力的人,萬一她是個無腦的,衝出去找人家。
要知道今非昔比了,現在的她未必就還能在那個圈子裏討得了好。
搞不好,反手就被人賣了出去。
至於談婚論嫁什麽的,我總不能連著她那一大家子人都要防備著吧,那不得累死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