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變,誌不亂,病在分腠之間,巨針取之,益其不足,損其有餘,乃可複也。
痱之為病也,身無痛者,四肢不收;智亂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病先起於陽,複入於陰者,先取其陽,後取其陰,浮而取之。
熱病三日,而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身熱甚,陰陽皆靜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則泄。所謂勿刺者,有死征也。
熱病七日八日,脈口動,喘而短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
熱病七日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幹,一日半而死。脈代者,一日死。
熱病已得汗出,而脈尚躁,喘且複熱,勿刺膚,喘甚者死。
熱病七日八日,脈不躁,躁不散改,後看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者,勿腠刺之。
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麵,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苛軫鼻,索皮於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
熱病先身澀倚而熱,煩俛,幹唇口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膚脹口幹,寒汗出,索脈於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
熱病溢幹多飲,善驚,臥不能起,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目眥青,索肉於脾,不得,索之水,木者,肝也。
熱病麵青,腦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於四逆;筋躄目浸,索筋於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
熱病數驚,瘈瘲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癲疾毛發去,索血於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
熱病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刺骨;病不食,齧齒耳青,索骨於腎,不得,索之土,土者,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