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周易本義

第二卷 下經 艮下,兌上

鹹:亨,利貞,取女吉。取,七具反。鹹,交感也。兌柔在上,艮剛在下,而交相感應,又艮止則感之專,兌說則應之至,又艮以少男下於兌之少女,男先於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時,故其卦為鹹。其占亨而利貞,取女則吉。蓋感有必通之理,然不以貞,則失其亨,而所為皆凶矣。

《彖》曰:「鹹」,感也。釋卦名義。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說,音悅。「男下」之下,遐嫁反。以卦體、卦德、卦象釋卦辭。或以卦變言柔上剛下之

義,曰:《鹹》自《旅》來,柔上居六,剛下居五也。亦通。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極言感通之理。

《象》曰:山上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山上有澤,以虛而通也。

初六,鹹其拇。拇,茂後反。拇,足大指也。《鹹》以人身取象,感於最下,鹹拇之象也。感之尚淺,欲進未能,故不言吉凶。此卦雖主於感,然六爻皆宜靜而不宜動也。

《象》曰:「鹹其拇」,誌在外也。

六二,鹹其腓,凶,居吉。腓,房非反。腓,足肚也。欲行則先自動,躁妄而不能固守者也。二當其處,又以陰柔不能固守,故取其象。然有中正之德,能居其所,故其占動凶而靜吉也。

《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九三,鹹其股,執其隨,往吝。股,隨足而動,不能自專者也。執者,主當持守之意。下二爻皆欲動者,三亦不能自守而隨之,往則吝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誌在隨人,所執下也。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動而雲也。二爻陰躁,其動也宜。九三陽剛,居止之極,宜靜而動,可吝之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