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周易本義

坤下,兌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假,更白反。萃,聚也。坤順兌說,九五剛中,而二應之,又為澤上於地,萬物萃聚之象,故為萃。「亨」字衍文。王假有廟,言王者可以至於宗廟之中,王者卜祭之吉占也。《祭義》曰「公假於太廟」是也。廟所以聚祖考之精神,又人必能聚己之精神,則可以至於廟而承祖考也。物既聚,則必見大人,而後可以得亨。然又必利於正,所聚不正,則亦不能亨也。大牲必聚而後有,聚則可以有所往,皆占吉而有戒之辭。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說,音悅。以卦德、卦體釋卦名義。「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釋卦辭。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極言其理而贊之。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上,時掌反。除者,修而聚之之謂。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號,平聲。初六,上應九四,而隔於二陰,當萃之時,不能自守,是有孚而不終,誌亂而妄聚也。若呼號正應,則眾以為笑;但勿恤而往從正應,則無咎矣。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乃亂乃萃」,其誌亂也。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禴,羊略反。二應五而雜於二陰之間,必牽引以萃,乃吉而無咎。又二中正柔順,虛中以上應,九五剛健中正,誠實而下交。故蔔祭者有其孚誠,則雖薄物,亦可以祭矣。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上無應與,欲求萃於近而不得,故嗟如而無所利,唯往從於上,可以無咎,然不得其萃。困然後往,複得陰極無位元之爻,亦可小羞矣。戒占者當近舍不正之強援,而遠結正應之窮交,則無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