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周易本義

坎下,兌上。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困者,窮而不能自振之義。坎剛,為兌柔所掩,九二,為二陰所掩,四五,為上六所掩,所以為困。坎險、兌說,處險而說,是身雖困而道則亨也。二五剛中,又有大人之象,占者處困能亨,則得其正矣。非大人其孰能之?故曰貞。又曰大人者,明不正之小人不能當也。有言不信,又戒以當務晦默,不可尚口,益取困窮。

《彖》曰:「困」,剛掩也。以卦體釋卦名。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說,音悅。以卦德、卦體釋卦辭。

《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誌。水下漏,則澤上枯,故曰澤無水。致命,猶言授命,言持以與人而不之有也。能如是,則雖困而亨矣。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穀,三歲不覿。臀,物之底也。困於株木,傷而不能安也。初六以陰柔處困之底,居暗之甚,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入於幽穀」,幽不明也。

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征凶,無咎。紱,音弗。亨,讀作享。困於酒食,厭飫苦惱之意。酒食,人之所欲,然醉飽過宜,則是反為所困矣。朱紱方來,上應之也。九二有剛中之德,以處困時,

雖無凶害,而反困於得其所欲之多,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利以享祀,若征行則非其時,故凶,而於義為無咎也。

《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陰柔而不中正,故有此象,而其占則凶。石,指四,蒺藜,指二,宮,謂三,而妻,則六也。其義則《係辭》備矣。

《象》曰:「據於蒺藜」,乘剛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