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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群體事件

三江市刑警總隊副總隊長辦公室。

副總隊長羅鋼與陸強、柯則平召開三人秘密會議。

羅鋼雖是領導,卻比陸強和柯則平年輕十歲。

他畢業於帝京警官大學,不到40歲的他是全係統公認的精英少壯派,與陸強、柯則平是多年出生入死的刑偵戰友,作風過硬,威信頗高。

柯則平通報基本情況:經過市局對陸宇飛遺體的進一步檢驗,確證其大腦已消失。但根據目前的案例資料以及技術水平,尚無法確定大腦消失的原因。

羅鋼道:“無論是什麽原因,有一點可以肯定,此案必須正式立案展開偵察。”

說完,羅鋼叫柯則平繼續介紹情況。

柯則平梳理了案情,提出如下基本結論:

1.陸宇飛的死因。

大腦消失並不是導致陸宇飛死亡的原因。

導致陸宇飛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突發心肌梗。

2.大腦消失的時間。

大腦消失是在陸宇飛被確認死亡後發生的。

時間段處於急救中心做完第一次法醫鑒定後至殯儀館開棺複驗之前。

案發區間約63個小時,分5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在急救中心太平間,持續時間約20小時;

第二階段是從急救中心太平間轉移至靈車,持續時間約10分鍾;

第三階段是從急救中心轉運至殯儀館,在靈車上存放的時間約35分鍾;

第四階段是從靈車轉移至靈堂,持續時間約15分鍾;

第五個階段是在靈堂存放的約42個小時。

3.大腦消失的情形。

無論失腦是發生在上述哪個時段,也無論是病變所致或是被盜取,都超出法醫現有技術認識範疇。

陸強道:“鑒於老柯的基本結論,我建議,宇飛的遺體暫時不作其他處置,繼續留存市局凍存,避免證物毀失。”

羅鋼點頭道:“人死之後,入土方為安,但宇飛是我們目前唯一物證,實在太有保存價值。老陸有此覺悟,我先替組織上對你的配合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