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這次你別想耍花招了,我不會再讓你溜掉。”劉義見我一臉沉思狀,知道我是在想逃跑的方法,便對我說道。
現在,我坐在警車的後座,被兩個強壯如牛的警察左右夾擊,鎖住胳膊,劉義則坐在副駕駛上緊緊握著腰間的手槍時刻準備著,以防我有什麽動作,再加上我手上的手銬,看起來,我是無法脫身了。
“你有什麽證據抓我?就憑案發現場有我的DNA,你就確定是我殺了那些人?”我問向了劉義。
“你要是清白的,為什麽要跑?我本來沒想抓你,隻是想找你了解情況,是你逼我采取這麽強硬的措施的。”
我歎了口氣,我確實是清白的,但我確實也需要跑,我不能冒著暴露身份的風險去警察局接受詢問,甚至在與夜魔的搏鬥中受了重傷都不敢去醫院,明明我幾乎每天都在拚命守護著這座城市中人們的生命,可卻總是被這個城市的人們誤解,甚至是追捕。
“好了,有什麽話到警局再說吧。”劉義並不想聽我的“辯解”,轉頭看起了自己手上的文件。
我的眼神無意瞟了一下劉義所看的文件,這一看,直接讓我的心髒幾乎都要從嗓子眼蹦出來了,那文件上,夾著一張照片,上麵的人我真是全身都化為黑煙也不會忘記,正是那個害我家破人亡的老太太,照片旁邊有她的介紹,原來她叫“賈金鳳”。
“這是什麽?”我喘著粗氣,抑製著自己的激動問道。
“你說這個?”劉義晃了晃他手中的文件對我說道,“你對這個感興趣幹什麽?”
“這是什麽?”我又加大聲音問了一次。
“就是一起普通的碰瓷案件。”劉義被我的反應稍微嚇了一跳,不過很快,他就恢複了警察的威嚴,“你沒有資格知道。”
“那上麵的人在哪?那個老太太在哪?”我想衝上去搶過那張照片,不過被左右兩個警察又給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