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子瞬間淚流滿麵,呃嗚嗚嗚嗚地哭泣著,這是他曾經在這繁華而又喧囂的城市中,在這所有人們都能找到幸福的所有所有幸福中,唯一無限渴求的存在,現在,它竟然是如此毫無聲息地就來到了他的世界裏,帶著它這身足以照亮靈魂的亮光,帶著它這看似脆弱,卻又鋒芒畢露的閃耀,它來了……
它就在這裏,就在這個世界中,它叫:英雄!此刻,它就像是每個人心目中渴望著的那位蓋世英雄一樣,令人心髒與靈魂感到窒息般的顫抖。
瘋子不知道他自己哭了多久,真的不知道,隻是明白,這一刻他竟然不需要酒精的麻醉,也不需要香煙,為什麽?不知道,一支鋼筆,它的魔力竟然是如此之大,為什麽?不明白,完全不明白。
此刻的他或許是哭累了吧?然後像一位最為最為純潔,那最為最為虔誠的三歲小孩一樣,捧著手中的無上至寶,用盡所有的虔誠,為它吸了墨水,當在筆記本上寫下第一筆之時,他覺得,自己的生命從這刻又開始了……
對的,繁華喧囂的城市,很是殘酷,但依舊沒有任何辦法來淹沒這支鋼筆的光亮!這個世界確實也挺殘酷的,令人絕望,可這完全無法吞噬這支鋼筆的鋒芒!酒精?確實厲害,能淹死人的夢想,可卻無法淹死心之所向的真理!
這是一支鋼筆,它是英雄!是無比閃耀的信仰!是無比瘋癲的鋒利!它?不是一隻在溫暖壁爐前酣睡的狗,它,是一隻在凜冽寒風的暴雪中疾奔的狼,狼心所向,永不回頭,哪怕聲嘶力竭!它,是飛蛾撲火時,那至死不渝的精神!
麗麗?對的,它完美無暇地寫出了這兩個字,瘋子為之而欣慰,點燃一支香煙,看著筆記本上的這兩個字,確實不怎麽好看,而且鋒芒畢露的筆尖,彈性太過完美,這字,似乎都有了筆鋒一般,可是?瘋子他可從不曾記得,曾經的自己字有所謂的筆鋒,那真的就像是亂塗亂畫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