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住在田寡婦家裏木匠稱作野男人,我是不同意的。
按照傳統定義,野男人是指已婚之婦在外麵勾搭上的男人。這裏的“已婚之婦”不應該包括寡婦。
可是全村人都這叫,我沒辦法,隻好也這麽叫。
那天田寡婦去找二叔,我也在。
她見了我,立即低下了頭,手不自然的撥弄起花襯衫的衣襟來。
這位出了名的潑婦,卻不敢在我麵前造次,因為我曾經“收拾”過她。
記得大概是一年前,她剛剛將婆婆和光棍大伯趕去了村集體的飼養室,有一天我回家辦理工作事宜,在村裏遇到了正在打孩子的她。
我本來與她不熟,隻是過年時見過幾麵,所以沒有認出來。
她應該認識我,因為當我從她身邊經過時,她打孩子的手更重了,嘴裏也高一聲低一聲的罵起來。
那是一個兩三歲的小女孩,手裏還拿著一塊冷饃,眼淚鼻涕糊在臉上,哭聲響徹了大半個村子。
我從來沒見到村裏人在街上打罵孩子,更沒有見過打孩子下手那麽重,罵出的語言那麽惡毒,於是我有些生氣。
“住手,你為啥打娃?有你這麽打娃的麽?”我大喝一聲。
也許是沒見過我生氣,她被這一聲大喝給震住了。
“我打我娃,管你啥事?”緩了緩,她才很不服氣的回了一句。
“怎麽不管我的事?這是李家的娃!”她的回嘴讓我更生氣,嗓門由不得又大了些,語氣中充滿了怒意。
“是你們李家的娃,可是從我肚子裏出來的,我是她媽,就能管教她!”她吭哧了半天,又冒出一句。
“這是管教的地方嗎?有你這麽管教的嗎?”田寡婦的再次回嘴已經讓我怒火中燒。自我生下來,村裏還沒有一個人敢如此頂撞我。
我的聲音提高了一倍,一些村裏人聞聲很快圍了過來,而剛才還哭嚎的小女孩也住了聲,驚恐地看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