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村裏來了盜墓賊

第一百六十二章 情殺,仇殺,還是意外?

紙花娘子被人殺了,屍體就扔在機井旁邊。

半個月前,老光棍將小木匠壓倒在機井旁打了一頓,村裏村外的人看一次久違的大戲,沒想到僅僅過了十幾天,這裏又有一場大戲上演,隻不過一次不再是武打片,而是的換成了懸疑偵探劇。

情殺?仇殺?還意外?

好像都有可能,又似乎都沒有可能。

紙花娘子是劉家溝的媳婦,娘家姓潘,三十歲的樣子,因為有紮花圈、做紙花的手藝,在車站街道的西頭開了家花圈店,兼賣一些殯葬用品。又因為姿色尚可,衣著暴露,常常被一些不懷好意的男上盯上。

當然,紙花娘子還有另外一個身份,暗娼。

我們雖然平時娼妓、娼妓的叫,但在古代,這“娼”與“妓”是不同的。

“妓”,顧名思義,擁有技藝的女人。什麽技藝?琴棋書畫,詩詞歌賦。

唐朝的史料中記載,曾有人在長安與一名妓女談價,妓女見對方出價太低,便說自己會背誦白居易的長恨歌,一聽此言,這位嫖客馬上漲價。

由此可見,妓女的身價往往不隻看長相,還看才藝和知識。

娼婦就不同了。從字麵上看,“娼”由一個“女”字加一個“昌”字構成,“女”代表女子,“昌”本義為“街市熱鬧”,兩字合起來就是“一名女子站在熱鬧的街市上”,即“站街女”。

“站街女”,可就是赤-裸裸地出賣肉體了。

“娼”沒有那麽高的藝術修養,她們大多都是被生活所迫,半路出家,沒有專門的經紀人老鴇,也缺少專業的包裝設計。

所以說,“妓”賣的主要是才藝,“娼”賣的全部是肉體。

過去許多朝代,“官妓”是合法的,“召妓”也是合法的,甚至一些文人騷客還以能召到名“妓”為榮。

“娼”就可憐得多了,什麽時候都到受法律打壓,為世人不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