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二叔住的賓館,我們直奔縣公安局。
胖子已經打聽清楚,大牛哥強奸案的辦案負責人姓鍾,寶雞眉縣人。
眉縣是先秦大將白起的故鄉,古稱“眉塢”,位於秦嶺主峰太白山腳下,與我們扶風縣一衣帶水,算是鄉裏鄉親。
我們在一個略有些雜亂的辦公室裏見到了鍾警官。他人高馬大,相貌英武,大概四十來歲,言語之中正氣凜然。
聽到我們自我介紹以後,鍾警官放下了身上的威嚴,熱情地讓了座,還倒了茶、很是客氣。
幾句寒暄之後,不等我們詢問,他就說起了大牛哥的案情。
這個案子是西安警方轉過來的,源自不久之前一名王姓女子的報案。
在報案材料中,這名王姓女子說自己在醉酒的情況下被人強奸懷孕,而這名施暴之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前顧主,大牛哥。
該案轉到他們這裏以後,他親自做了詳細調查,結果發現女子所說情況基本屬實,包括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等,唯一不能確定的是他們到底是強奸還是通奸。
強奸是違背婦女意誌,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女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通奸是指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違背各自夫妻忠實義務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依照我國現行法律,除特殊情況外,通奸不觸犯刑法,而強奸則至少要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陪客戶吃飯、喝酒、唱歌、醉酒以及酒後送大牛哥與王姓女子去賓館都有人證,唯有案發的情景和過程沒有任何描述,更沒有一絲證據,因為兩人都自稱當時喝醉了,不記得了。
鍾警官強調,與醉酒女子從發生關係,被定性為強奸的可能性非常大。為了證明這一論斷,他還給我們講述了下麵這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