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霍亂時期的案情

第27章 給弟弟送學費

第27章給弟弟送學費

沈芳芳的弟弟考上了大學,在八月底九月初開學的日子,她去給弟弟送學費。那時雖然有了手機,也可以銀行轉賬,但還沒有微信、支付寶,轉賬不是那麽方便。再說,弟弟讀大學的第一年,芳芳也想去送送弟弟。

何況,九月一日,還是弟弟十九歲的生日!

媽媽車禍慘死,爸爸抑鬱成疾也早早地離開人世後,弟弟就是芳芳最親的親人。

那一天晚上,芳芳坐貓城到牛城江南站的火車硬座,第二天清早,到了牛城市。

芳芳提著一個女式中型號皮包,皮包內有她跑業務賺來的八千元錢。她自始至終將皮包提著靠在胸前,不敢有絲毫的疏忽,身子也如驚弓之鳥般躲避著時不時靠近她的人。

她這是單獨第一次到陌生的牛城市,雖然三峽是她的老家,三峽與牛城一衣帶水,但牛城對她來說依然陌生。第一次出門去特區是跟本村的同伴坐火車直接到貓城的,火車從三峽經虎城的西北方,再經虎城市,也途徑虎南,再就直接駛入了珠三角,把牛城生生地拋在了一邊,好像每一年她有意無意間都是這樣坐的火車,與牛城無緣。

因此,這一次從江南站下車,她還是頭一回,依然充滿著任何一個人到陌生之地都可能有的恐懼感。

她沒有跟著人流出站,她故意靠後,讓人流稀疏後再緩步走入地道。地道裏盡管燈光亮如白晝,但她總是擔心有人注視她的錢,注視她是一個跑街、“掃地”的業務員,一名社會最底層的打工妹。雖然她也清楚,沒有任何標誌表明自己下賤,也沒有任何記號表明她的包裏藏著近萬元大鈔,但她就是警覺,就是驚疑。

天下著大雨,初秋的雨滴在身上,既冰涼,又粘乎乎的。芳芳原本隻有一把遮擋陽光的小傘,無法阻擋這瓢潑大雨。她不願意躲雨,自然就要淋濕。在走向公交站台時,她的褲腳和兩個袖子全被淋濕了,當一陣風刮來,傘也吹翻了。她一陣驚慌,身子不由自主打了個寒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