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之前就了解到李婉的生辰八字跟我恰好相反,乃是至陽至剛的命格。
這樣一來,就等同於我和李婉成為了生死夫妻,也就是所謂的配了活死婚!簽訂了某種契約。
這樣一來,李婉的至陽至剛之氣就和我的至陰之氣相互融合了,而王大膽兒和王二蛋兩個人又是被李婉奪去了性命,她本身就能克製他們二人。
所以,在簽訂了鬼魂契約之後,就代表著我成了李婉的丈夫!如此一來,這王大膽兒就隻能從我的身體裏自行退去。
這也就是那天晚上,我為什麽會夢到一個穿著紅衣服的姐姐在和我做遊戲的緣故了。
小時候,就經常跟同村的小女孩兒用紅色的塑料袋當做紅蓋頭,玩過家家的遊戲。所以,那天的夢,就像是我們經常玩兒的過家家遊戲一樣。
隻不過,我那次在夢裏跟紅衣姐姐做的遊戲,還真不是過家家,而是實打實的結了一次婚。
但是,這麽做了,對我最大的影響就是,我這輩子都不能再娶媳婦兒。而且,等我死後,還必須要個李婉葬在一起。
屆時,李婉也得重新啟墳,然後和我一起埋進夫妻合葬墓裏。
等做好了這一切,李婉就能夠功德圓滿,從此進入輪回。
這麽做,除了能讓我脫離彼此被惡鬼纏身的性命之憂,還能保我十三年的安然無事。
這個十三年並沒有特殊的含義,隻是我爺爺和李婉之間的約定,因為他算定我會在二十六歲這一年惹上麻煩。
所以,有了她至剛至陽的命格加持,再加上雷擊木之心的貼身庇護,我才有可能破解此次的劫難。
十三年的時間裏,爺爺一直都在努力,就想著等到了時候,實在不行再把李婉打一個魂飛魄散。這樣一來,我就能擺脫這場有悖天理的婚姻,然後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可是,這樣一來,爺爺就必須要把自己的命給搭上,因為爺爺是這場“婚禮”的證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