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高中生使勁吐吐嘴裏的灰,心有餘悸。
何誌興問,“那男的神經病啊,要什麽莫名其妙的東西,怎麽還有槍?”
“誰知道,我套,他下來了!”查金看見一點光照進來,又一個人影隨之落下。
地道不說錯綜複雜,也有好幾條分叉,陰暗,黴爛,蟲群雜亂。
前方不知有沒有出口,也不知出去了又是哪裏。
兩個高中生自然瞧不出這個人的模樣,但認定了是那個幹瘦男人,於是一同摸爬著匆匆進了一個分叉。
“好家夥,密道,想不到咱也當了次八路軍。”何誌興莫名有些冒險精神,打個哈哈道。
“走走走!”
而真正多變的依舊是人,查金假裝踩到了什麽東西,腳滑摔倒在地,爬起時依然裝作腳底很滑向前撲去,很快地進入了一條分叉。
“哎呦我去!”
“老金?你咋了。”
“我摔著了,你哪呢,瑪德,啥也看不見。”
“我不動,你往回走走試試。”
“什麽?我聽不清。”
查金越走越遠,事實上現在何誌興也聽不清他這句話。
查金隻是莫名的不想牽扯何誌興進來,他現在很後悔,後悔那天下午沒能提前把給他的玄幻小說拿回家,更後悔帶他來這個死胡同。
他總感覺接觸到了不該接觸的東西。
“這麽多分叉道,何誌興又一向運氣好,那個人肯定找不到他。”查金心想。
他覺得事情越來越古怪,何誌興看不到自己能看到的血跡,想要得到《影史》的男人卻好像失血過多。
“或許這本《影史》上的血就是他身上的。是了,一定是他流多了血,怕仇家捉住,就先把這本書藏到了我放小說的這裏……那怎麽何誌興看不見我能看見?”
查金正想著,撞到了一塊凸出的土牆,各向兩邊邁了幾步後他心裏頓時慌作一團,暗自更加後悔,“怎麽還有叉路,可別走不出去了,跟他分開,確實是我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