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很認真的將車檢查了一遍,這才走過來和我談內容和價格。
聽得我什麽都要便宜的,他們就一個勁兒的勸我。
甚至不停的鼓動我將這車修好之後拿出去賣,絕對會翻倍的賺錢回來。
我又不是車主,怎麽可能賣得出去,所以我完全不考慮他們的話,直接對他們說道:“真的,這種車您幫我修一下能開就行了,我也不需要什麽馬力。”
意思他們非常失望的回去聚在一起商量了之後又過來給我說,讓我用稍微好一點的,然後給我打個折。
他們的說法是實在不忍心看到這車被這樣對待。然而這筆錢也挺大的。
我還是有些猶豫,但是打折之後也不過多幾百塊,我咬咬牙對他們說:“行吧。”
車要在這裏放三天才能修好,我隻能自己搭公交車回去。我本來想建車站那裏,那個搖滾歌手應該也就留在這裏了吧。
這個搖滾歌手看得我走了,立馬從車子裏麵跳了出來。
他以為自己非常瀟灑的樣子,落地做出一個pose,然而沒有任何人看他。
我也斜瞟了一眼,知道他要做什麽,便一個勁兒的往前走。
“喂喂,小哥怎麽這樣呢?回家也不帶我,難道你要將我留在這冰冷冷的車裏嗎?”
“留在車裏又怎麽了?你在車裏麵住了這麽久了,怎麽現在就住不得了嗎?”
那搖滾歌手直接上來將我的手臂挽著帶著,我不停的往前走,他一溜一溜的扯著我。
旁邊過路的人都側眼對著我看著,好像覺得我的姿勢非常奇怪。我這才低頭看,發現我的手一直被前麵拉扯著,我就保持個姿勢。
於是我快步跟上了搖滾歌手,他見我和他並排走,以為我便答應了他要和他一起走,更是高興的繞到我的前麵,後退著對我說話。
“現在才黃昏時分,正是真正的生活開始的時候,讓我帶小哥你去體驗一下,什麽地方才是真正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