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幫助的人,有的人如果是未亡人,他們實現了心願之後就會轉世,下一世他們還會認識我嗎?”我提出了心中的疑問。
“未亡人在轉世之前,可以把他們手裏的靈魂使用權交給你。”
“什麽?靈魂使用權?”我驚呆了:“未亡人的手裏,有靈魂使用權?”
“是的。”李立點頭。
我的腦海中立刻浮現出一個畫麵:一望無際的血紅色的海水,巨型遊輪“遠途號”上,人聲鼎沸的賭場裏,一群賭鬼圍坐在桌邊,雙眼腥紅地盯著牌桌上……
他們手裏的籌碼,就是自己的靈魂使用權。
“你說的靈魂使用權,”我問李立:“就是上次在遠途號的賭場裏,那些人輸掉的嗎?”
“是的。”
“上次螺絲不是說,賭場是原始意識裏的四十一軍在經營,他們設置賭場的目的就是要收集靈魂使用權嗎?”
“是的,所以四十一軍手裏有大量的靈魂使用權,而且,四十一軍和向家也有往來,那就說明向家的手裏也有大量靈魂使用權。”李立說。
“那為什麽有的未亡人手裏,還有會靈魂使用權?”
“因為,那個賭場雖然是無底洞,但也不是一點勝利的希望也沒有,盡管大部分的靈魂使用權都被四十一軍拿到手裏,但,畢竟還是有少部分的靈魂使用權,是在那些贏了的賭徒手裏。”
我點點頭,是這個道理,再牛比再有去無回的賭場,也不可能讓進來的賭客一點也不贏。
有些贏了的人,手裏是有靈魂使用權的!
這個道理其實不難,隻是以前我一直沒有往這方麵去想而已。
“你之前幫助過未亡人,她們給你的,都是錢,對吧?”
到目前為止,我幫助過的未亡人有三個,潘雲,小小,還有戴沂彤,除了潘雲沒給我錢,小小和戴沂彤都是用錢跟我說話的。